说
明
一、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年
3
月出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
准》中的代码填写。
二、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
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
2011
年颁布、
2018
年更新的《学
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
三、除表中另有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
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
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
指署名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
四、除表中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五、本表中的科研经费应是本单位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
的经费。
六、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七、本表请用
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页码依次顺序编排。封
面及填表说明不编页码。本表复制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本表封面
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