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举办兰州理工大学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创业盛会,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
——更中国。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充分展现新发展阶段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的丰硕成果,集中展示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中国方案,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感召力。
——更国际。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更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弘扬劳动精神,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造就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创新创造的新时代青年奋斗者,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塑造力。
——更全面。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各类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引领力。
——更创新。丰富竞赛形式和内容,优化赛制选拔,改革赛事组织,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创造力。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组织机构
主管校长任组长,大赛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全面负责竞赛方案制定,各项工作协调联络,参赛作品申报、审核及评审推荐等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 35 岁。
(五)各学院要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六、比赛赛制
1.扩大院赛覆盖面,各学院组织院级比赛形式不限,项目按照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归属,鼓励跨院跨学段跨专业组队。校赛采用院级赛、校级初赛赛制,之后推荐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
2.成功报名、获得相应奖励的项目团队学生按照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认定相应创新创业学分及其他奖励。
七、优秀项目直通说明
1.往届获得省级金奖以上项目可不占院级推荐名额,申请后进入校赛网评。
2.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具有2项以上相关成果(已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已授权专利等)的可通过申请进入校赛网评阶段。
3.项目负责人作为法人已成立项目相关公司且已实际投入运营的项目,可申请进入校赛网评阶段。
4.在纳入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的重点学科竞赛中近2年(2022年1月以后)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以上的项目,可申请进入校赛网评阶段,本类别每学院不得超过3项。
5.依托重大项目或者有潜力的横向项目不占院赛推荐名额,可申请进入校赛网评,本类别每学院不超过3项。
八、比赛方式与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院赛阶段(即日起至5月17日)
即日起参赛团队需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网上报名(预计5月开通),未在官网报名的团队不具有校赛参赛资格。各学院报名情况学校将按照官网成功报名人数统计,将综合考虑各学院报名团队数(含邀请国际参赛项目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网评名额。
5月17日前,各学院完成院级赛。各单位按校赛网评分配的项目数,将参赛项目的商业计划书、PPT电子版材料按项目建立文件夹,并将推荐项目按院赛结果推荐名次排序,与附件1、附件2打包发送至邮箱:luthlwj@163.com,以“学院(部门)名称+互联网”命名。
(二)学校初赛(5月20日-5月30日)
学校根据各学院的报名数分配进入校赛的名额,进行网评、现场答辩,决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根据甘肃省总决赛分配的名额,最终确定进入省赛的项目。
(三)项目培育阶段(即日起至10月)
已确定的参赛项目应及时组织培育,参赛项目所在学院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学院应为项目配备指导教师、督促和指导项目团队做好参赛项目的培育和优化,保证项目取得预期成果。
(四)参加甘肃省复赛(7月中旬)
按照省教育厅安排,组织各参赛团队参加甘肃省复赛。
九、评审规则
参照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评审规则。
十、大赛奖项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各类单项奖及相应奖金;另设学院集体奖、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进入省赛的优秀项目给予最高2万元项目培育基金资助,进入国赛的项目给予5万元项目培育基金资助。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第九届“互联网+”大赛交流QQ群号:807071171,请参赛项目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创新创业学院:徐 阳,0931-2759736
组委会办公室:红柳创客梦工厂
附件:
1.兰州理工大学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2.兰州理工大学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推荐汇总表
3.兰州理工大学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直通项目申请表
4.各学院报名基数分配表
兰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