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兰州理工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着力培养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为学生进行科研创新活动与探索性研究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创新训练计划内容与任务
1、科研创新训练计划是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科研创新训练课程的形式开展。该课程开设Ⅰ~Ⅴ级,分别与本科生的第3~7学期相对应,(Ⅰ~Ⅱ)级为基础课程、(Ⅲ~Ⅳ)为进阶课程、Ⅴ级为提高课程。
2、科研创新训练计划以教师的科研项目为载体实施,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接受从事科研工作的逐级训练。
3、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选修科研创新训练计划。
二、学生与指导教师
1、学生是科研创新训练计划的主体,科研创新训练课程(Ⅰ~Ⅱ)为必选课程,适用于全体本科生。科研创新训练课程(Ⅲ~Ⅴ)适合对科研创新活动有浓厚兴趣,并能够保证全程参加科研创新训练课程所需的时间和精力的本科生选修:
2、指导教师(组)是科研创新训练计划的指导者,须承担过纵向或横向课题,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了解学科前沿、富有创新精神。每位指导教师所带学生每年级不超过9人,指导1个学生计2个工作量。
三、科研创新训练课程(Ⅰ~Ⅴ)级开设要求
1、科研创新训练课程(Ⅰ~Ⅴ)级,每学期进行1级,Ⅰ~Ⅳ级的每级为0.5学分,Ⅴ级为1.0学分。学分可认定为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或者代替非限选公共选修课程学分。
2、各学院需对科研创新训练计划的各级课程教学内容进行设计,并提出教学要求。各学院可根据学生的知识与能力水平,构建科研创新训练计划的课程教学体系,分级制定出5级的课程大纲,明确教学目标、内容、考核方式与考核标准。
3、指导教师(组)每学期初需制定指导计划,编写科研创新训练计划指导书,通过课题研讨、专项辅导、学生参与实验研究(或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结课时,指导教师需提交工作小结。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按教师的指导计划填写科研创新训练过程记录。学期末学生结课作业,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学习过程表现及结课作业完成情况,对学生成绩给予综合评定。
4、科研创新训练课程属于实践环节,在3-18周分散教学,学生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制,成绩分析等环节应符合学校对实践环节的相关要求。
5、科研创新训练课程进行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应按要求填写指导书及过程记录(附件1-2)。指导书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内容及格式调整并印发。
四、 组织管理
科研创新训练课程实行学校、学院和专业三级管理。
1、教务处负责制定和完善有关科研创新训练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编发有关文件和通知;组织对各学院科研创新训练计划实施过程及结果的检查等。
2、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科研创新训练课程的组织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3. 专业负责科研创新训练课程的具体实施。科研创新训练I的结课作业可以是综述、报告或作品,科研创新训练II的结课作业为项目申报书、论文、报告、作品,可以与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学科竞赛结合(附件3)。
特别说明,学生完成的科研创新训练II的结课作业(附件3)在教师指导下可以进一步完善修改为商业计划书(模板参见附件4)。学生通过科研创新训练II可以拿到0.5学分;成功申报互联网+竞赛项目又可以拿到认定的0.5学分。
五、选课流程
1、各学院在学生选课期间,向学生公布开设的科研创新训练(Ⅰ-Ⅴ)选修课程课程班、选课方式、选课时间和选课要求。
2、 开学两周内学生在对应学院报名,教师与学生双向选择,开课学院负责审定选课学生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六、附 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