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现将《“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20日
“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自主知识体系、学科专业体系、教材教学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系统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体系,支撑服务高等教育走好高质量人才自主培养之路,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教材国家事权,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站稳中国立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注重守正创新,推动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为建设教育强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教材育人理念,为培养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实支持。
坚持需求导向。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扎根中国大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支撑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分类发展。根据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多样化人才需求,完善教材分类建设、分类使用、分类评价机制,克服教材结构与内容同质化倾向,实现本科教材特色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守正创新。完善优秀教材传承创新机制,锤炼经典教材。创新教材话语体系,推动教学改革新成果、学科专业发展新成就进教材。创新教材呈现方式,加快以数字教材为引领的新形态教材建设。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教育部“十四五”本科规划教材重点立项建设1000种左右,遴选5000种左右,加快自主知识体系与教材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质量教材体系,为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
推动“十四五”期间完成的新编或修订教材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系统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点,帮助学生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充分发挥教材的铸魂育人功能。
(二)重点建设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教材
组建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与顶尖学术水平的专家团队,在一些关键学科领域有组织建设一批核心教材。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经济学、哲学和计算机、中药学等重点学科领域,建设一批反映国际学术前沿、国内高水平学术成果的核心教材,满足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鼓励高校联合行业产业部门、科技部门建设一批核心教材,支撑和引领人才培养范式变革。
(三)培育和打造一批经典传承教材
推动高校对使用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的优秀教材建立传承创新机制,组建老中青结合的教材建设梯队,创新编写理念,更新内容形态,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典范性、权威性、创新性的经典传承教材,不断提升经典教材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四)探索建设一批示范性新形态教材
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优质资源,创新教材呈现方式,提升教材新技术研发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数字教材为引领,建设一批理念先进、规范性强、集成度高、适用性好的示范性新形态教材,探索构建灵活、开放、规范的新形态教材建设与管理运行机制。
三、教材建设与认定
“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实行国家、省、校三级联动,有效衔接,全面建成国家、省、校三级本科规划教材体系。教育部采取重点立项与统一推荐遴选相结合方式,对“十四五”期间完成的新编或修订教材,开展“十四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认定工作。教材编写工作强化科教协同、产学合作,鼓励和支持打破部门、校际、学科专业和校内校外壁垒。
(一)国家级重点立项教材
1. 关键领域核心教材、经典传承教材等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实行立项建设,加强规划、指导与管理。
2.重点立项教材采取项目制管理。教材书稿编写完成后,由第一主编所在单位和出版机构邀请校内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教学专家和学术专家,采取专家个人审读与会议评审相结合方式,对书稿进行严格审核。重点立项教材应尽快出版,已出版的优先推荐参与“十四五”规划教材认定。
3.重点立项教材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管理。2025年12月底前,未取得图书在版编目(CIP)核准号的立项教材不再认定“十四五”规划教材。
(二)统一推荐遴选教材
根据不同类型人才培养需求,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教材中,统一推荐遴选一批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精品教材,包括纸质教材和新形态教材等。
计划2023—2025年分两批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和遴选工作。参与遴选的教材原则上应在2022年12月以后新编、修订或重印出版。参与申报推荐的教材须在申报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审核方式参照教育部重点立项教材审核程序和要求。
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建设目录的教材不参加“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和遴选。
四、规划教材管理与退出机制
(一)规划教材专用标志的使用。通过认定的“十四五”规划教材可在教材封面、扉页等位置标注由教育部统一发布的“‘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专用标志,标志使用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到期后自动失效。在标志使用期内修订的规划教材通过审核后,可继续使用专用标志至使用期结束。使用期结束后修订的规划教材不再标注专用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扩大或变相扩大“十四五”规划教材专用标志使用范围,盗用、仿冒专用标志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自2026年1月1日起,教育部发布的“六五”至“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专用标志停止使用。
(二)新形态教材基本要求。数字教材等新形态教材建设坚持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生动性、先进性相统一,应做到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资源内容丰富,有效拓展教材功能和表现形态。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三)修订要求。“十四五”规划教材应及时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和应用成果、学术研究最新进展充实到教材中,原则上每四至五年至少修订一次。修订教材出版前须按照“十四五”规划教材审核要求进行审核。
(四)退出机制及责任追究。对于未按要求及时修订、主要编写者被发现存在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等问题,出现重大负面影响事件、教材出版或印制发行违规以及出现《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所列有关情形的教材,将责令退出“十四五”规划教材目录,不得继续使用规划教材专用标志,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五、组织与保障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加强规划与指导。在国家教材委员会统筹指导下,教育部负责“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整体规划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国家级规划教材重点立项建设、统一遴选、使用监测等工作,把优秀教材选用情况纳入示范建设、质量评估等考核指标体系。中央和国家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对本领域相关教材建设提出指导建议,指导、监督所属高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工作。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同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和统筹本地区高校教材建设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培育省级规划教材,在教育部指导下组织本地区国家级“十四五”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和审核工作,加强对所属高校“十四五”规划教材选用的检查监督。
(三)高校落实教材工作主体责任。高校要坚持党对教材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教材工作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和落实“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的支持和保障措施,组建老中青结合的高水平教材编写队伍,加强产教研协同合作,择优建设学科优势教材,支持教师参与有组织跨校编写高水平教材。落实党委负总责的要求,严格教材编、审、修、选、用审查和督导,坚持“凡编必审”的编修原则和“凡选必审”“适宜教学”等选用原则,做好“十四五”规划教材编修和选用工作。
(四)出版机构提升教材出版水平。推动出版机构以追求高质量出版为目标,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加强与高校协同,建强教材编辑与专家审稿队伍。将“十四五”规划立项教材或申报教材作为重点书稿,在党委主持下,强化对教材内容和出版质量审查,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积极开发新形态教材,依法依规建设数字教材资源平台,保证教材内容安全和系统运行安全,保障教材资源质量和服务质量。
(五)专家组织发挥指导咨询作用。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要积极开展教材调查研究与教材建设研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听取行业组织、科技单位、产业机构等意见建议,加强对高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专业指导,为高校教材建设提供专家咨询意见。鼓励结合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协同育人培养模式改革,推动跨校、跨区域联合编写教材。
(六)加强宣传推广与支持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专家组织、高校和教材出版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扩大国家规划教材宣传力度。推动落实承担“十四五”规划教材编写修订任务的主编和主要编写成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加大对教材研究、编写、出版工作的经费支持,鼓励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十四五”规划教材使用培训、信息化管理等工作。